西峡县著作权登记流程注意事项
著作权-登记流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我国法律规定了著作权自动产生制度的同时,还规定了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要件,登记的作用仅能够证明至少在登记日前,著作权人完成了作品的创作。在发生纠纷时,著作权人往往由于时间久远无法提供作品底稿,著作权登记可以弥补上述不便。一经登记,即被推定为真实,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作品登记证书成为权利人比较简单有效的身份证明。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在著作权归属以及著作权纠纷中将产生重大作用。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流程
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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